2011年2月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》,决定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,并明确了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、内容、工作机制和程序,未来将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农产品、重要能源和资源、重要基础设施、重要运输服务、关键技术、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进行严格审查。